一是数字经济赋能供应链金融监管发展。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能够实现供应链管理的数据化和智能化,为供应链金融监管发展提供创新的原动力,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拓宽服务范围,助力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创新,催生供应链业态的发展。
二是供应链金融监管服务模式创新。建议供应链金融从业机构持续加大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在供应链融资中的应用。将数字技术与供应链金融深度融合,可利用闭环的场景和全链条数据,更加便捷、全面、优质地提供全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和协助企业进行供应链金融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新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
三是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产品创新就是创造不同的流动性、收益性和安全性的金融产品的组合。满足企业和投资者的需求。比如降低代理成本、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和便捷度。增加金融产品流动性,重新配置风险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的目的是满足企业的需求。供应链产品创新可以是从无到有的创新,也可以是对已存在的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适当的分解或组合,创造出新的供应链金融产品。例如中国农业银行利用传统信贷产品进行线上改造以及基于区款链技术的创新型网络融资产品。丰富了我国供应链金融产品的种类。
四是供应链金融监管风险管理体系创新。在供应链金融监管风险管理各个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置与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等。数字产业化与产业的数字化均能够助力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创新。供应链金融从业机构可利用交易物流、商流、仓储等数据信息进行精准、高效的服务监控。并从行业前景、企业信用、税务数据、工商数据、社保缴纳等多渠道获得数据。基于多维度数据的交叉验证综合判断企业信用。数字经济的应用能够有效避免单一主体的风控模式,实现对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封闭管理。
五是供应链金融的监管体系创新。利用监管沙盒给供应链金融创新产品、金融创新模式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同时也要在监管和创新之间来实现平衡。鼓励创新,缩短新模式、新产品服务应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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